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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外加剂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
来源: | 作者:杨杨润华 | 发布时间: 2315天前 | 450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一、外加剂的选择
(一)、外加剂的品种应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选择,通过试验及技术经济指标比较确定。
(二)、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、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。
(三)、掺外加剂混凝土所用水泥,宜采用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、矿渣硅酸盐水泥、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、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,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,符合要求方可使用。
(四)、掺外加剂混凝土所用材料如水泥、砂、石、掺合料、外加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。试配掺外加剂的混凝土时,应采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,检测项目应根据设计及施工要求确定,检测条件应与施工条件相同,当工程所用原材料或混凝土性能要求发生变化时,应再进行试配试验。
(五)、不同品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,应注意其相容性及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,使用前应进行试验,满足要求方可使用。

二、外加剂掺量
(一)、外加剂掺量应以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表示,或以mL/kg胶凝材料表示。
(二)、外加剂的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、使用要求、施工条件、混凝土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。
(三)、对含有氯离子、硫酸根等离子的外加剂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(四)、处于与水相接触或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,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,由外加剂带入的碱含量(以当量氧化钠计)不宜超过1kg/m3混凝土,混凝土总碱含量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三、外加剂的质量控制
(一)、选用的外加剂应有供货单位提供的下列技术文件:
1、产品说明书,并应标明产品主要成分;
2、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;
3、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检验报告。
(二)、外加剂运到工地(或混凝土搅拌站)应立即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验,进货与工程试配时一致,方可入库、使用。若发现不一致时,应停止使用。
(三)、外加剂应按不同供货单位、不同品种、不同牌号分别存放,标识应清楚。
(四)、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,如有结块,经性能检验合格后应粉碎至全部能过0.63mm筛后方可使用。液体外加剂应放置阴凉干燥处,防止日晒、受冻、污染、进水或蒸发,如有沉淀等现象,经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(五)、外加剂配料控制系统标识应清楚、计量应准确,计量误差不应大于外加剂用量的2%。